各縣、市人民政府,州直各委、辦、局: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》規定,茲決定:
陶志文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,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督查專員職務;
楊建云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督查專員(副處級,試用期一年);
陳 金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督查專員(副處級,試用期一年);
張汝軍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總督學(副處級,試用期一年);
劉佩書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司法局副局長;
徐淑英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財政局副局長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金融辦公室主任(試用期一年);
吳 波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財政局副局長、大理白族自治州政府性債務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(試用期一年);
時 榮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交通運輸局副局長、大理白族自治州地方民航發展局局長;
李紅宇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水務局副局長(試用期一年);
王震梁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退役軍人事務局副局長(兼);
陳雪松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鄉村振興局副局長(試用期一年);
趙 軍 免去蒼山洱海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(大理蒼山世界地質公園管理局)局長職務;
徐思錦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財政局副局長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金融辦公室主任職務;
趙麗琦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職務;
鮑春和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督查專員職務;
李國清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交通運輸局副局長職務。
2022年4月22日
(此件公開發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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